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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保障房用地不落實的市縣停批商業(yè)開發(fā)土地供應手續(xù)
- 資訊類型:政策法規(guī) / 發(fā)布時間:2011-06-27 / 瀏覽:1849 次 /
- 2011-06-27 更新 投訴舉報
陜西省省長趙正永24日在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等問題進行了通報。趙正永說,今年,陜西省與國家簽訂了47.43萬套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(qū)改造任務。為了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,陜西省采取了明確責任主體、保障建設用地、拓寬融資渠道等多項措施。
陜西省在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采取了多項措施: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責任書,將年度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市,省考核辦將目標任務列入了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。
為了保障建設用地,陜西省把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全部納入土地供應計劃,3月底已將今年31202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指標按目標任務一次性下達至各市,列入計劃的項目用地授權省國土資源廳直接審批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落實的市縣,停批商業(yè)開發(fā)土地供應手續(xù),不得進行招、拍、掛。
在拓寬融資渠道方面,陜西省政府決定把中央分配陜西的政府性地方債券資金68億元中留省部分的30.23億元,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,轉貸市縣部分優(yōu)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。同時,陜西省還完善管理機制。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,從今年起,新批準的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%。在大中型城市建設的經(jīng)適房小區(qū)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的比例不低于20%。加強質量管理,嚴格執(zhí)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建設標準,實施建筑質量施工單位終身負責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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